2010年3月15日

死刑的存与废

近日的台湾原法务部长王清峰因拒不签发死刑命令而辞职,这件事在台湾引起涵然大波,对死刑的存与废再一次被民众所关注,甚至有人提出要做全民公投,艺人白冰冰甚至说只要公投认为废止死刑她可以切腹自尽。王清峰作为法律人倡导废除死刑无可争议,但她作为法务部长在法律还认可死刑的情况下对现有法律拒不执行是一种失职行为,抛开政治原因,也许她只是用这种失职的行为说明她对死刑的一种态度,幸好她辞职了。

死刑的废止一直颇受争议,尤其在华人主权的地方,杀人偿命的意识根深蒂固了。在我国,倡导废除死刑的专家学者大有人在,邱兴隆就是其中比较有影响的一个。据说邱兴隆在求学时期是赞成保留死刑的,但在蹲过监狱和若干死刑犯共处一室后思想有所转变,后来坚决赞成废除死刑。其实,现今的学者乃至立法的意向都是偏重于在今后某一时期废除死刑的,只是在什么时间?什么条件下?

在法理上对废除死刑有这么几个问题比较尖锐:一是死刑废除会不会导致犯罪率攀升?二是现今死刑的刑罚作用还有多大?三是死刑的人道问题?

对于第一个问题,台湾现在有个很好的证据,就是已经四年没有执行死刑了,但是犯罪率并没有明显的上升趋势。另外经邱兴隆教授的实证研究,在废除死刑的国家,犯罪律并没有出现明显上升的迹象;而在废除死刑后又恢复死刑的国家,犯罪率也没有明显的下降。这似乎表明死刑对于犯罪率的影响力十分有限。

第二个问题分歧更大,主张废除死刑的人认为当犯罪分子知道自己所犯罪行罪已至死时,便会走向一个极端,对法律与社会失去信心,会做出更多危害社会的罪行。这也是俗话所称“破罐子破摔”。从这点来看上看,死刑似乎确实对犯罪人失去了威慑作用。反对的人认为死刑的威慑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对于任何胆敢触犯刑法的人,死刑可以制约他们的罪行,阻止他们进一步的更为严重的犯罪;其二,对于整个社会来说,罪大恶极之人被处以死刑,再加上良好的法制宣传,确实对整个社会有很大震慑作用。

第三个问题在法律人中意见比较统一,基本都认为死刑不人道,但大多数的公民是不是这么认为的呢?也许他们的法学知识不及学者,但判定一个东西的标准究竟是用学者的眼光还是用多数人的意见呢?“很多人质疑过我,老百姓都不主张废除死刑,你为什么要违反民意?”邱兴隆认为,做事情是要考虑民意,但绝不能只考虑民意,如果民意第一,“我们都不要上大学,种田就行了,上大学就要培养精英意识,常人想不到的东西你能想到。”对于邱兴隆教授的这个说法我持保留意见,民意时必须要考虑的,而且很重要,毕竟“常人”是社会的大多数,精英再精,也代表不了所有人,也抹杀不了所有人的作用,这个似乎关系到法律是为谁服务的问题了。

从趋势来看,死刑的废除是必然的,但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不一定是把所有人都培养成精英的那一天。

5 评论:

卢松松 说...

国内还不能废除呢,最后一个图中的女人是谁。

时雨 说...

以前写过两篇 一篇支持废除,一篇反对废除

oldcheetah 说...

看来你自己也很矛盾。

ooaixt 说...

这个应该不是能说废就废的吧

太原婚纱摄影 说...

支持废除